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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担心如何复习?没有复习方向?乐考网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3",希望对各位考生有用。
1、刘某与张某在甲地谈妥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刘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随后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签字,合同在丁地履行,当事人对合同成立地点未作特别约定,该买卖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单选题】
A.丙地
B.甲地
C.乙地
D.丁地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印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成立地点未作特别约定,因此以最后签名的地点丙地为合同成立的的地点。
2、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后,失票人不能申请公示催告。( )【判断题】
A.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丧失的,失票人可以申请公示催告。填电月"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得背书转让,因此不能申请公示催告。
3、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判断题】
A.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4、赵某对钱某享有200万元的到期债权,钱某对孙某享有300万元的到期债权怠于行使,危及赵某债权的实现,赵某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实现,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代位权。赵某在起草起诉书时,拟定下列四种方案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单选题】
A.以自己的名义请求孙某清偿300万元
B.以钱某的名义请求孙某清偿200万元
C.以钱某的名义请求孙某清偿300万元
D.以自己的名义请求孙某清偿200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选项BC错误。(2)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故选项AC错误。
5、2022年6月1日,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定甲公司购买乙公司1000套印有甲公司标志的运动服,6月24日由甲公司上门提货,合同对货物毁损风险承担未作特别约定,6月24日,甲公司因没安排好车辆未能及时提货,6月25日,乙公司的仓库遭雷击毁损,导致该批运动服全部毁损,下列关于该批运动服毁损风险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乙公司承担,因货物是在其控制之下
B.甲公司承担,因其没有按时上门提货
C.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毁损
D.乙公司承担,因货物所有权没有转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6、(改编)甲公司为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书面的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该抵押合同中并未对抵押期间抵押财产转让进行任何禁止或限制性约定。抵押期间,未经乙银行同意,甲公司以市场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转让给丙公司,并完成交付,已知丙公司对该生产设备已向乙银行设立抵押权一事不知情。后甲公司不能向乙银行清偿到期债务,下列关于该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该抵押权虽已设立但不能对抗丙公司
B.乙银行有权对丙公司从甲公司处购买的生产设备行使抵押权
C.该抵押权因抵押物不特定而不能设立
D.该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不能设立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ABD: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选项D错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由于乙银行抵押权未进行登记,因此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丙公司,即不得向丙公司就其自甲公司处购买的生产设备主张行使抵押权,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2)选项C: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7、下列法律行为中,可以通过代理实施的有( )。【多选题】
A.订立遗嘱
B.转让发明专利
C.签订收养协议
D.签订借款合同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C:订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均属于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选项BD:属于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8、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合伙协议经过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还需要向登记机关备案方可生效
B.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C.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D.合伙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B: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选项A: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选项C: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选项D: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9、赵某将其所有的一辆自行车借给钱某,借用期间双方于2022年1月10日达成转让协议,约定钱某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并于1月25日支付价款。1月11日,钱某将该自行车以1100元的价格转让给孙某,双方约定钱某以借用人身份继续使用至2月25日再交还孙某。1月13日,钱某向赵某支付价款,下列关于该自行车权属的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孙某于2022年1月11日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B.钱某于2022年1月25日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C.钱某于2022年1月13日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D.孙某于2022年2月25日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BC: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钱某于2022年1月10日取得自行车所有权。(2)选项AD: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孙某于2022年1月11日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10、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有权要求其退伙。( )【判断题】
A.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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