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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习题测试(8)

2018-6-29 来源:233网校

单选题

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09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A.2010年6月30日之前

B.2010年12月31日之前

C.2011年6月30日之前

D.2011年12月31日之前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本题中2009年6月30日对方未付租金,即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则诉讼时效期至201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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