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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为大家整理好了中级会计《中级经济法》练习题:第5章2, 漫无目的、随波逐流是失败的首要原因。要学会在逆境中,寻找出路。中级会计师备考,希望您能努力学习,离目标更近一步,收获胜利的果实。
中级会计模拟题。二、判断题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
2.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4.甲于11月1日向乙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乙于11月10日承诺同意,甲、乙双方在11月13日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该合同于12月25日生效。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同的生效时间是12月25日。( )
5.合同履行抗辩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针对的均为双务合同。( )
6.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是指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的80%。( )
7.合同可以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
8.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
9.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
10.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人口头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
想要取得好成绩,不仅要将知识点掌握扎实,还要不断的做题,不断的总结。 中级会计考试习题为大家整理好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轻松备考,预祝大家能够在考试中顺利通关,取得好成绩,顺利取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