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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的,不应采取的措施是()。
A.没收法人财产
B.处以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
C.违法所得为2万元的,处以5万元的罚款
D.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6万元的罚款
2.证券交易所在对其会员的证券自营业务的监管中,要求会员按月编制库存证券报表,并于次月()日前报送证券交易所。
A.3
B.5
C.7
D.10
3.下列有关证券业协会采集诚信信息的途径,说法错误的是()。
A.基本信息由证券业协会录入诚信信息系统
B.证券业协会做出的奖励信息、自律惩戒信息,由协会录入诚信信息系统
C.会员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做出的处罚处分信息,会员应自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系统申报,证券业协会审核后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备注栏
D.证券业协会认为申报信息不应记入诚信信息系统的,应当退回会员并说明不予记入诚信信息系统的原因
4.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期货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个月内,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A.3
B.6
C.9
D.12
5.客户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要在第三方存管银行开立()。
A.信用证券账户
B.信用资金台账
C.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
D.实名信用资金账户
6.证监会规定,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统一交由()存管。
A.第三方存管机构
B.证券公司
C.中央银行
D.证监会
7.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的罚款。
A.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B.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8.未经法定机关核准,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应采取的处罚措施不包括()。
A.责令停止发行
B.退还所募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C.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
D.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
9.下列属于董事会的职权的是()。
A.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B.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
C.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D.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10.下列不属于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条件的是()。
A.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B.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C.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D.公司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参考答案
1.A[解析]根据《证券法》第208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法人以他人名义设立账户或者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B[解析]根据《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45条的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根据国家关于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的规定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会员的证券自营业务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其中包括要求会员按月编制库存证券报表,并于次月513前报送证券交易所。
3.A[解析]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办法》第12条的规定,协会通过以下途径采集诚信信息:①基本信息通过协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和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采集;②协会做出的奖励信息、自律惩戒信息,由协会录入诚信信息系统;③协会以外主体做出的、符合本办法第9条的规定条件的奖励信息等其他信息,会员应自收到对本单位及本单位从业人员奖励决定文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诚信管理系统申报,协会审核后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协会认为申报信息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退回会员并说明不予记入诚信信息系统的原闲;④协会以外主体做出的、符合本办法第10条的规定的处罚处分信息,由协会通过诚信信息共享等途径采集并录入诚信信息系统;⑤会员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做出的处罚处分信息。会员应自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诚信管理系统申报,协会审核后记人诚信信息系统备注栏;协会认为申报信息不应记人诚信信息系统的,应当退回会员并说明不予记人诚信信息系统的原因。
4.B[解析]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期货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委托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期货公司的股权。
5.D[解析]客户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要在证券公司开立实名信用证券账户,在第三方存管银行开立实名信用资金账户。
6.A[解析]证监会规定,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统一交由第三方存管机构存管。第三方存管是指证券公司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放在指定商业银行,并以每个客户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商业银行负责资金存取,发挥第二三方监督作用,以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为目的的资金存管模式。
7.C[解析]根据《证券法》第194条的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8.C[解析]根据《证券法》第188条的规定,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设立的公司,由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或者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9.C[解析]根据《公司法》第46条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①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②执行股东会的决议;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⑤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⑥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⑦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⑧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0.D[解析]根据《证券法》第57条的规定,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②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③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